1637 第 1637 章_悲剧发生前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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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37 第 1637 章

  咖啡还冒着热气,现磨咖啡,很讲究的感觉,李秋兰加了很多奶和糖,她对苦味儿的接受程度,就是要能从中尝出一些甜来。

  甜点很漂亮,现在还不是把水果当做花朵来图省事儿的时候,圆形的小蛋糕上面用红色和黄色的奶油精心装点了两朵小花,绿色的叶片作为陪衬,还有漂亮的藤蔓,鲜艳的色彩让眼前一亮。

  小小的叉子是银色的,亮闪闪的,拿在手中都有一种精巧感,李秋兰慢慢挑起一块儿蛋糕来放入口中,不管是动物奶油还是植物奶油,对她来说好吃就是最重要的,尽情地享受美味就好。

  “先生,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你。”

  斜后面的座位传来这样的声音,是一位漂亮的小姐,柔柔的声音更胜秋波,李秋兰余光侧目,就看到一张有些令人在意的侧脸。

  “我也没想到……”

  西装男士声音沉稳,有些儒雅的感觉,音色上的差别,还有那似更年轻的面庞,又让某个猜测不是那么可信了。

  是他吗?是吗?

  李秋兰多看了两眼,那男人的反应很敏锐,似察觉到了,却没有马上做出动作,但他的细微表现,还是让李秋兰发现对方察觉了。

  而坐在他面前的那位女士,也在之后发现了李秋兰那几乎毫无遮掩的视线,有些不悦,微微皱眉,哪怕看到李秋兰的样子不会是自己的情敌,但……

  她的反应太明显,那男人顺势回头看过来,目光很陌生,不认识?

  两人又说了一些话,一杯咖啡之后,女士先离开了,李秋兰看到那男人也起身要走,跟着起身,一同走到外面,对方的步伐不快,停下来回头看她,带着点儿礼貌的笑容问:“女士是有什么事吗?”

  “你很像我丈夫。”

  李秋兰的第一句话就很直接,直接到让面前的男人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来,并不是很夸张的表情变化,一瞬而已,很真实。

  “也许你应该见见我的儿子,他很像他的父亲。”

  这一句话很诚恳,李秋兰觉得有意思了,原主记忆中的那位,会有这样的气质吗?

  比起自己辛辛苦苦赚钱养孩子,难道不应该是孩子的父亲来养家吗?

  就这样定了,我累了。

  唇边儿露出一个小小的笑容,像是久别重逢的欣喜,眸中闪烁的是泪光,是意识到某件事的悲伤,李秋兰看着面前的男人,看着他身上那明显不便宜的西装,看着他那好看的脸,“你,总不能不要孩子吧,他们都还想着你,你放心,我不缠着你,你、你们好好地就好,他们跟着你,比跟着我有出息。”

  这“出息”着落的地方就在他那光鲜的外表上,李秋兰与之相比,虽没有邋遢,却也太过平凡朴实了。

  过人的气质收敛起来,撑着那看起来就透着矛盾的衣服,顿时就显出几分不合身来,而不是那种相得益彰的刚柔并济。大波浪卷的头发,也好像是拙劣的模仿,试图让自己像个城里人,却更如同刘姥姥涂脂抹粉的滑稽。

  男人像是被什么问题难住了,他看着李秋兰,无法从对方的打扮上判断出职业和身份来,农村妇女?似殷实了些,但那质朴的话似乎又不是经过风尘该有的简单。

  他的眸中有些令人看不明白的思虑,像是被这意外的状况惊住了,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。

  “你,见见孩子,就见见孩子,我保证,我以后不会来打搅你……”李秋兰说着就伸手去拉他的衣袖,并不是手,而是袖子,在做出这个举动的时候,似乎本能有几分畏缩犹疑,最终把落点选在了袖子上,而不是手,或者手腕的皮肤相触,这种自惭形秽的样子,又透着某种心酸感。

  男人没有阻拦,她的手落在了西装袖子上,没有养护回来的手很糙,似一生苦痛都在那条条纵横的沟壑上,跟两指外的那只手不同,被拉起的男人的手,虽骨节宽大,也不见什么细腻柔软,可那感觉还是不同的,是文人的手,是拿笔杆子的手。

  连皮肤,都明显比李秋兰的更白,更好的样子。

  “你,变了好多,我都不太敢认……你跟我来,我带你去见儿子!”

  李秋兰直接选择了从陈明康入手,陈娟年龄大,对陈父的记忆更深,陈明康就不同了,陈父被抓走的时候他还小,再一个,孩子眼中,父亲的角色总是会被美化的,记忆的滤镜总会让陈明康忽略一些不对之处,更何况陈明康也不会怀疑她这个当娘的话,先入为主也会选择相信。

  毕竟,有哪个女人会不认识自己的枕边人呢?

  不可能认错的,所以……

  以为自己会被甩开手,或者被断然拒绝的李秋兰在成功拉到对方的袖子之后,就知道稳了。

  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但这个男人明显没有拒绝的意思,碰瓷碰得如此成功,她都要嫉妒自己的好运气了。

  他当然不是陈父,哪怕长得像,但,凭借自己养护皮肤的经验判断,真正的陈父是被抓去当兵的,常年干农活的他,手只会更糙,不会更好,而这个男人……

  不管是不是巧合,刚好两个人长得像,反正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,李秋兰是绝对不会放过的。

  便宜妈什么的,还真的要等着抱孙子不成?

  陈明康所在的私塾上课一上就是大半天,等他们到了那里,也快到放学的时候了,路上,李秋兰就给男人说了两个孩子的情况,如同正常的唠叨妇人一样,把对方走了之后的事情反复地说,又说自己是怎样辛苦带着儿女来到城里的,还不断表扬儿子,女儿捎带着夸两句,却明显敷衍了一些,重男轻女的思想表露无疑。

  男人下意识有些不喜,他已经从李秋兰的口中知道那女儿陈娟是前妻留下来的孩子,并不是她亲生的。

  但他没有说什么,随着李秋兰过来,先见到了陈明康。

  “爹?是爹!”

  没等李秋兰说什么,陈明康见到跟李秋兰在一起的男人,辨认了一下,小脸上就绽放出笑容来,笑着就扑过来,少有的热情。

  男人没躲开,顺势就给了一个拥抱,若不是他并非真的失忆,恐怕还要以为自己真的多了个亲儿子。

  李秋兰在一旁无语,这小子,他到底在心中给亲爹打了多少层滤镜,要不是知道陈明康的性子,她简直要怀疑对方也是见到男人穿得好,直接碰瓷的。

  真的那么像?

  她又看了男人几眼,像是像,但无论是肤质还是什么,都不一样,这要多眼瘸才能视若无睹那些差别,只当是真的爹。

  不过,好在也有几年不见人了,把所有变化归于时间,还是能够解释一下的。

  他们不也越变越好吗?

  李秋兰却不知道,陈明康认得如此快而准,还有她的功劳,化妆术简直是邪术,见过自己亲娘是怎样化成自己不敢认的年轻样子,陈明康觉得几年不见,他爹变成这样也是可以接受的。

  按照李秋兰灌输的变化说,进了城,人总是要变的嘛!

  何况,这点儿年轻化还没到逆生长的程度,还是很符合陈明康对亲爹的印象的。

  两人连对口风都没有就直接认了,认得男人都要怀疑自己是真的失忆了,之后再跟着去找陈娟,就更简单了。

  陈娟见这娘俩都认了,她就算觉得这男人和自己亲爹差距好大,但也不能说几年过去,亲爹就没变化吧,也许变好了呢?

  怯生生喊了一声“爹”,不像是对亲人,倒像是对大老虎一样,倒是喊“娘”的时候,明显真心许多。

  “女儿”这样表现,让男人一扬眉,感情自己想错了,幸好没表现出来,不然真是白做恶人。

  “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你爹了,你们跟着爹走……”

  “娘——”陈娟有些慌,这话头的意思……

  陈明康也忙拉着李秋兰的手,进城之后娘变了很多,但这些变化都是眼皮子底下发生的,反而不太在意程度,不至于让他不认娘,这是几个意思?

  “爹要抛妻弃子?”

  他的反应快,直接说出来了,还带着点儿不敢置信地看向男人,男人还没说什么,就发觉陈娟隐含不满的目光也看过来了。

  再对上李秋兰那种“我委屈我不说”的宽容大度的目光,简直是被集火的男人只觉得更冤枉,什么叫做百口莫辩啊!

  他冤!

  天降儿女系列!

  “你们两个,别这样,你爹是有苦衷的,你们先跟你爹回去,别操心娘,娘没事儿。”

  等到拖油瓶被带走,李秋兰就能真的放飞自我了,别的不说,起码不用总是当某某的娘,像是多老了似的。

  无论男女,她总是喜欢年轻好看的身体。

  不等李秋兰继续畅想,男人先妥协了:“走吧,先回家,你们之前住哪儿?”

  “美华大饭店。”

  陈娟实诚地说了。

  要糟!当下,李秋兰就觉得落在身上的来自男人的目光有些不对劲儿,美华大饭店,没钱可是住不长久的,这又不是刚进城,怎么也有一段日子了吧,问题来了,哪里来的钱?

  “走吧,我们回家好好聊聊,几年不见,要多了解了解。”男人这样说着,拉着陈明康的手,自然地转换了当爹的角色,连看着陈娟的目光都是标准的长辈版本,只余光看向李秋兰的时候,似才从她的打扮上瞧出更多问题来。

  农村妇女?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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